國標文件解讀
《HJ 51-2024 水質 全鹽量的測定 重量法》由中國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發(fā)布,用于測定水中全鹽量的最新國家標準,該標準于2024年12月25日發(fā)布,并于2025年7月1日正式實施。
一、標準適用范圍
(一)適用對象:
適用于地表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污水、工業(yè)廢水等水質中全鹽量的測定;檢測范圍:通常適用于全鹽量≥10 mg/L的水樣,低于此濃度需特殊說明。
(二)不適用情況:
含大量揮發(fā)性有機物或易分解鹽類(如銨鹽、硝酸鹽)的水樣,需預處理或改用其他方法。
二、試劑材料
(一)無水碳酸鈉(Na?CO?)
1.用途:驗證方法準確性時配制標準溶液(如模擬高碳酸鹽水樣);檢查蒸發(fā)皿殘留堿性物質(需用鹽酸清洗后測試)。
2.處理要求:使用前無需烘干(易吸濕,需密封保存)。
(二)氯化鈉(NaCl,優(yōu)級純)
1.用途:配制全鹽量標準溶液(如1000 mg/L NaCl溶液用于校準);加標回收試驗。
2.處理要求:105~110℃烘干4小時,干燥器冷卻后使用(去除結晶水及吸濕水分)。
(三)氯化鎂(MgCl?,純度≥99.0%)
1.用途:模擬含鎂鹽水質(如海水、工業(yè)廢水)的方法適用性驗證。
2.處理要求:烘干4小時(MgCl?易潮解,需快速稱量)。
(四)氯化鈣(CaCl?,優(yōu)級純)
1.用途:測試方法對鈣鹽的適用性(如高硬度水樣)。
2.處理要求:烘干4小時(防止吸濕影響稱重)。
(五)過氧化氫(H?O?,25%-30%)
1.用途:氧化水樣中的有機物(需在蒸干前加入1~2滴,避免殘留影響)。
三、實驗步驟
(一)蒸發(fā)皿預處理
1.用鹽酸溶液(1+1)浸泡蒸發(fā)皿≥6小時,去除可溶性殘留物;
2.用一級純水沖洗至中性(pH試紙檢測);
3.置于105±5℃烘箱中烘干1小時;
4.轉移至干燥器(硅膠為干燥劑)冷卻30分鐘,稱重(精確至0.1 mg);
5.重復烘干(1小時)→冷卻→稱重,直至恒重(連續(xù)兩次質量差≤0.5 mg)。
(二)水樣過濾
1.將水樣充分搖勻,通過0.45 μm微孔濾膜(材質:混合纖維素酯)過濾;
2.棄去前面10 mL濾液,收集后續(xù)濾液于清潔容器中;
3.記錄濾液體積(精確至0.1 mL)。
(三)水樣蒸發(fā)與烘干
1.移取50.0~100.0 mL濾液(根據(jù)鹽度調(diào)整)至恒重蒸發(fā)皿中;
2.于水浴鍋(80±5℃)蒸發(fā)至近干(剩余約1 mL);
3.轉移至105±5℃烘箱,烘干2小時;
4.取出后立即放入干燥器,冷卻30分鐘;
5.迅速稱重(避免吸潮),重復烘干(1小時)→冷卻→稱重至恒重。
(四)空白試驗
1.用50 mL一級純水代替水樣,同步進行過濾、蒸發(fā)、烘干、稱重;
2.空白殘渣質量應≤1.0 mg,否則需排查污染源。
(五)計算公式
全鹽量(mg/L)=(m-m0)/V*106
標準物質上新
郵箱:1504129505@qq.com
地址:上海市寶山區(qū)楊泰路196號1幢1571E室
微信公眾號
移動端瀏覽